2012年05月17日

丟掉自治幻想,準備制憲建國!


丟掉自治幻想,準備制憲建國!

/台灣懸鉤子

主旨與摘要:

本文主旨為乃為討論圖伯特議題中最近許多人大力提倡的「自治」之概念,或更精確地說,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究竟有沒有實行「自治」之可能性。

第一部分,烏坎之商榷:黨治乎?民治乎?筆者欲反駁王力雄與唯色的一連串相同主題之文章(〈除了自焚,還能做什麼?〉〈西藏需要方法〉〈走出困境,方向在哪裏?〉、〈突破西藏困境從村民自治開始〉),王力雄提出圖伯特應仿效廣東烏坎,以村民自治作為「真正自治」的開端。然而筆者提出台灣經驗,指出地方自治必須在民主化以後才獲得保障,其過程與王力雄之推理恰恰相反。其次,中國大陸推行二十多年的村民自治,其意識形態奠基於馬列主義的「社會主義民主」,其範圍無法超脫「四項基本原則」,亦即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與民主立憲制度下的地方自治,其基本價值與精神完全不同,甚至背道而馳。筆者並申論烏坎經驗仍然不脫「黨治」色彩,並非民主楷模。職是之故,欲利用中國現有的村莊自治來追求民主自由,甚至基本人權,無異緣木求魚,永遠無成功的可能性。

第二部分,「一國兩制」與圖伯特之未來。筆者欲檢視的乃是達蘭薩拉當局的訴求:「在中國憲政框架下追求民族區域自治」。噶倫赤巴Lobsang Sangay在媒體上,常以實施一國兩制的香港,與中共對台灣所開的各種條件,來顯示流亡方面的要求並非超出中國願意承諾的能力之外。然而,香港的基本法實施十多年以來,許多地方已經受到侵蝕,港人治港面臨跳票的深重危機,足見中共承諾之不足恃,一九五零年代如此,二十一世紀的現在依然如此。筆者更欲強調社會主義民主集中制,不但主張「人權死滅」論,還反對個人主義與多元價值,另外,它又主張國家權力應予集中,而非分散制衡,尤其容易淪為獨裁專制體制。如此憲政安排是否能為圖伯特之所有人民、後代子子孫孫希望之所託?我還請所有的博巴與支持者三思。

第三部分,呼喚《圖伯特自由憲章》。則是筆者總結上述討論,並針對於王力雄的命題「除了自焚,還能做什麼?」作出回答,我認為流亡當局除了對外展開人權保障的國際訴求之外,對內更可以藉由制定《圖伯特自由憲章》來凝聚所有博巴之共識,特別應該歡迎不受脅迫的境內博巴利用安全的管道來表達願望與意見。此一憲法除了顯示圖伯特人民對於民主自由之渴望,反對共產制度的原因之外,更有辦法駁斥中國種種荒誕指控與詆譭,如達賴喇嘛為「農奴主」、將來欲在圖伯特實施「種族清洗」等等。尤有甚者,這部憲法並有可能爭取中國境內嚮往民主人權之士之民心與輿論,有助於圖伯特問題的和平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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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rosaceae at 17:24│Comments(0)報導與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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