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01日

【轉】一個台灣人對尖閣諸島紛爭的看法

這篇文章是我的朋友格瓦推於10月7日首發於超克藍綠網站上的政論,推理嚴明,立場明確。

九月底,在我與一位美國人前輩的的通話中,他提到日本因為尖閣問題,成為所有華人千夫所指之對象。我當下明確地表示,在台灣不是這樣的。對於所謂「保釣運動」的爭議,台灣不乏嚴肅與認真的討論(見「〈為什麼釣魚台是日本的〉」),再加上台灣本土人士反對中國帝國主義的立場,因此,一個真正的台灣人,或多或少對於中國國家所掀起的抗議運動充滿鄙夷與看笑話的心態。

而我轉這篇文章,是想表示,在台灣這樣的民主社會之中,官方立場不能夠代表每一個人的民意(亦即馬英九怎麼說,不代表台灣人民同意),格瓦推此文非常明確地把這點講出來。

這一點,在當前的中國當然是不易見到的,因此,圖伯特問題是「漢藏問題」還是「共藏問題」,其實並不容易釐清,關鍵在於中國並沒有市民社會,當然也沒有真正的民意可言。 然而我期待民主的中國可能可以帶來的轉變。

一個台灣人對尖閣諸島紛爭的看法

/格瓦推

基於三個原因(連結),我充分尊重尖閣諸島屬於日本的事實:

(一)
日本於1895年1月14日正式將尖閣諸島納入領土,歸沖繩縣管轄,無涉於馬關條約(1895年4月17日)。且馬關條約所黏附的台灣地圖,不包括尖閣諸島,馬英九政府所主張「釣魚台是依馬關條約隨台灣割讓給日本」並非事實。

(二)
依國際法庭案例:「發現僅能構成取得領土的初步權力,若領土主權發生紛爭,則需進一步證明該國發現後有行使主權之行為。」日本政府於1896年起(有日本政府租借予日本國民移墾的事實)不間斷對尖閣諸島的實效統治迄今;相較之下,中國除了以文獻紀錄提及該地,一切管理事實皆付之闕如。

(三)
根據舊金山合約,戰後日本需放棄台灣、澎湖與南沙群島一切權利,並無提及尖閣諸島。該地乃隨沖繩託管於美國。1971年美日簽署「沖繩歸還協定」,歸還日本在舊金山和約中交給美國託管的島嶼。尖閣諸島作為沖繩的一部分,當然也成為日本的領土。

就歷史上的先佔、實效統治等因素,以及最關鍵的太平洋戰爭相關條約,日本乃合理合法擁有尖閣諸島主權,殆無疑義。百年來,中華民國政府從未在尖閣諸島進行任何統治行為,在戰後接管台灣之際,也未曾宣稱擁有尖閣諸島主權。直到1969年尖閣諸島周邊海底被探勘出可能埋藏石油與天然氣,1971年蔣介石才開始主張該地是中國固有領土,並竄改地圖。

激進的仇恨言論較容易受到關注。對於台灣近日因保釣運動而興起的少數仇日言論,身為一個台灣人,為避免一向與台親善的日本社會誤判台灣民意,必須做一些說明。

在來自中國的殖民者——國民黨——統治下,台灣的歷史教育充滿大中國史觀的謊言。儘管台灣人普遍親日,但在觸及某些歷史議題時(如日清戰爭、太平洋戰爭、日本治台),非常容易被國民黨挑動仇日情緒。

在尖閣諸島的主權問題一事,台灣的親中勢力與中國聯手,煽動一種仇日的中國民族主義。不論海上的挑釁行為、國會殿堂的作秀、街頭的示威、網路上的叫囂,多數來自於親中勢力的動員。聲音雖然亢奮,卻不能代表台灣。

主權與漁權可脫鉤。基於歷史事實與戰後條約,台灣的李登輝總統與陳水扁總統在兼顧尊重日本主權與照顧台灣漁民生計的考量下,分別與日本進行15次與7次的尖閣諸島周遭的漁權談判。現任總統馬英九卻基於個人的中國認同與仇日情緒,將漁權綁架於主權問題,意圖犧牲漁民的生計,偷渡個人的意識型態。

以往台灣的保釣運動,是中華民國政府染指日本領土;這一波保釣運動,卻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與中華民國政府聯手演出,但真實目的都不是尖閣諸島。對中國政府而言,仇日情緒是內部權力鬥爭的工具;對馬英九政府而言,塑造「兩岸華人共同保釣」的氣氛,以作為兩岸合併的催化劑。中國與馬英九政府宣稱尖閣諸島為中國固有領土,與其宣稱台灣為中國固有領土,風格如出一轍——都是昧於史實的民族主義謊言。

台灣社會的仇日聲音只是少數,其原因除了對歷史無知外,還有親中勢力的動員。希望日本社會莫因少數激進的仇日言論而誤判台灣民意,勿以為台灣的國族認同已傾向中國。台灣作為一個國家主體,在歷史與文化上,與日本有深厚的羈絆。佔台灣社會多數的對日友善聲音,目前被大量動員的仇日浪潮所淹沒,但不代表消失。衷心期待日本社會不要被中國與台灣政府聯手動員的假議題所蒙蔽,台灣民間對日本的親切與友善,一直真實地存在,也將在政治動員的力量消退後,再次清楚呈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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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rosaceae at 23:37│Comments(2)他山之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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